家长是儿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家长或监护人未尽到看护责任往往是儿童伤害发生的根本原因。
成年人有效看护是关键。家长在看护低龄儿童时要做到:专心、近距离、不间断。不能把低龄儿童单独留在家中,家长如无法看护,需委托其他成年人进行有效看护,不可交由未成年人。
从儿童的视角定期排查家庭环境的安全隐患,清除危险。
学习儿童伤害预防和急救知识,做到主动防范和及时正确应对。
教给孩子安全知识,提升孩子的安全意识和技能,及时纠正孩子的危险行为。
远离交通伤害,我们要做到“遵守规则严一点、自我防护多一点、穿着衣物亮一点”。
遵守交通信号灯,坚持“红灯停,绿灯行”。
过马路要走斑马线、天桥或地下通道,斑马线上勿折返,匀速向前左右看。
行走时候不分心,不看手机、不听音乐、不看书报。
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,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。
骑行时要控车速,不飙车、不炫技,不骑车带人,佩戴合适的安全头盔。
路上远离大车转弯内轮差区域,避免进入车辆盲区。
乘坐小汽车时,12周岁以下的孩子坐后排,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/安全带。
乘车行驶过程中,避免进食棒棒糖等尖锐食物,不在车内嬉闹。
右侧下车多观察,下车之后路边站,车前车后不猛穿。
夜间步行穿戴有反光装饰的衣物,骑行时使用车灯或反光装备。
预防溺水,我们要做到“远离高危场所、警惕高危行为、学会自救他救”。
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户外水体内玩水、游泳。
不在户外水体边踢球、嬉闹,避免不慎滑入水中。
有低龄儿童的家庭,家中的水桶、脸盆用后应及时清空里面的水。
儿童玩水、游泳时要有成人的陪伴,并且全程在成人的视线范围内。
下水前要做好热身活动,身体不舒服时不要下水。
在水中不要做潜水、跳水、打闹等危险行为。
当在水中出现抽筋等情况时,要沉着冷静,采用科学方法快速缓解并尽快上岸。
要学会识别溺水的现象,及时发现溺水者。
儿童发现别人溺水时,不要轻易下水救人,不要采用手拉手组成“人链”救人(容易导致多人溺水),可采用“叫叫伸抛法”(第一个“叫”是大声呼救;第二个“叫”是拨打110/120报警;“伸”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使用水边的长木杆、竹竿等类似物品,把它伸向溺水者施救;“抛”是将岸边随手可及的泡沫块、救生圈、密封的塑料空桶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)进行救援。
学龄儿童学习基本水上安全技能,中学生学习心肺复苏急救技能,关键时刻能救命。
预防跌倒,我们要做到“环境排查要用心、习惯养成要上心、运动锻炼要当心”。
要保持地面平整、稳固、干燥,及时修补地面破损,及时清理地面杂物,及时擦干地面水渍、油渍。
不要在窗户边放置桌椅等物品,避免低龄孩子攀爬。
在窗户、阳台、楼梯等处安装窗户限位器、护栏等防护装置。
上下楼梯时要集中精力,不要分心,不要追逐打闹。
使用梯子等专用登高工具去高处拿取物品时,身边要有人保护。
鞋子要合脚,衣裤要合身。
在灯光昏暗的地方或在夜间活动时,要随身携带手电筒等照明工具。
运动活动前检查场地安全,尽量在塑胶地面、沙坑等有软性保护的场所进行跑跳运动。
运动前要规范热身,运动强度要循序渐进,运动中要遵守规则。
进行滑冰、滑雪等活动时,要佩戴头盔、护膝等护具。
来源 | 健康中国